这个题目,是由时兴的出书热而想到的。目前,文化事业繁荣,出版的好书林林总总,但也有一些平庸之作。凭权、凭钱、凭名、凭关系出书的大有人在,降低了书的品位。前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建学不就拼凑了自己在各种场合的讲话,编成了一本“胡选”出版发行吗?这样的“书”,还是不出为好。
书,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法国大文豪雨果有言: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,滋补光阴的养料。而这里他所说的书,必是书中的精品,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火。看来,书确有精品与劣质品之分。古往今来,古今中外,那些传诵于世,经久不衰的书,有哪一本不是精品?唯有精品才能有永恒的感染力,永久的生命力。比如,《三国演义》、《水浒传》等古典名著已问世几百年了,至今仍然脍炙人口。相反,那些“剪刀加浆糊”而胡编滥造的“书”,只能是过眼烟云的文化垃圾。
书,作为精品的书,必然是精心陶炼的产物。写书、出书决非易事,那是在做学问。无知的人以为出书不过是文字的拼凑,唯有真正有学问的人才知道其中的精要和甘苦。精品就需精益求精,千锤百炼,“板凳要坐十年冷,文章不写一句空”。吕不韦集其门客所著的《吕氏春秋》成书后,将这部著作悬之于咸阳城门征求意见,并许之改动一字重赏千金;汉朝学者许慎,写了一本《说文解字》,只有13万字,却用了22年时间;曹雪芹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才有了传世巨著《红楼梦》;等等。古人尚且如此,我们处在改革的时代,出书更应有精品意识。这是时代的需要,也是读者的渴求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需要文化积淀、文化积累,一切有良心、有责任、有追求的作者和出版者,怎么好意思出那些平庸的文字来糟蹋我们的文化出版事业?
出书,既然要追求精品,那么出书者必须有崇高的追求和崇高的精神境界。出书既是“载道”,又是“明德”。有志向的学者们吃苦钻研,不是为了名利(试问又有谁付给罗贯中、曹雪芹等稿费?),而是为了从精神上实现自己,也以利他的行为奉献社会。出书追求精品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社会负责。出书当然也会带来名和利,但更重要的是要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。如果单以出书来谋名或谋利,那是对出书的亵渎。如果出坏书,诚如叔本华所言,“有如毒药,足以伤害心神”;如果出平庸之书,那至少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;如果学识水平不高,就应当先作学问后出书,急于出书如同把未成熟的庄稼收割回来一样浮躁。
看来,书不可不出,也不可滥出。出书,应当是高尚的。宁肯少些书,也不要那些平庸之作去败坏书的名声。